是这样,我在2008年12月份卖出了我的汽车,可是至今这人都不出现办理过户手续
你好 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你好,所有责任都是由车辆实际驾驶人承担
你好,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