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重组家庭感情生活破裂,想离婚,但是南方以死威胁不敢提,民政双方同意离婚是不可能的
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一次判离
确实构成人身威胁的也有可能一次判离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一次判离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