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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2014年11月份在老家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生完小孩在当地医疗合作补尝500元

律师您好,我在2014年11月份在老家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生完小孩在当地医疗合作补尝500元 律师您好,我在2014年11月份在老家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生完小孩在当地医疗合作补尝500元,当时我户口没迁回老公家,医院工作人员说只要发票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报,但是我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去报,今年6月份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去报,但是工作人员说报不了了,我问他理由,他说时间太长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6-10-1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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