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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这样算故意伤害么?

这样算故意伤害么? 2011年12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因为经济纠纷问题,原告方跑到被告家里拿出刀要钱。双方扭打到一起,被告方抢过刀,用刀刺伤了原告。原告肩部受伤。中间过程中被告方家人因劝架导致手被刀伤了。现被告于2012年3月28日早上10点已经被羁押在汉阳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因故意伤害。请问这样算是故意伤害么?刀是原告带到被告家来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lde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4-0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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