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社团举办义卖、募捐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
可以约定。
如有需要可以电联
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与律师面谈,以便于给你比较准确的回答
你们的义卖规定首先要有明确的制定机关,比如学校的学生处或者某理事会,不能最后没有落款和出处,这样就难以确定生效的地域范围,即是不是在学校内有效或者系内有效等。
你们应当还有对于义卖物品不承担权利的瑕疵责任的规定,划清界限免去承担连带责任等。(假如义卖物有争议怎么办?)
对于义卖活动,有协议的最好,没有协议的也要有主办者向学校签订承诺书,保证义卖活动的秩序,保证不得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并且要有必要的措施和预案。这样比你说的要求某部门加盖公章更有操作性,因为学校现在行政化严重,沾上责任谁都怕。
最后对于义卖的物品,还是应当刨除活动的费用,再全部用于公益,这样也有利于事业的长效进行,对于追究责任的问题应当是要求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比如你们的规定中直接规定违约金为几百元,有合同的,可以定为义卖标的的百分之二百等。
以上仅仅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果有需要可以回复,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