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过户,遗嘱中承诺部分房产给未接受过户的人,遗嘱有效吗?
所立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该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属于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财产
不具备效力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无效。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已经过户视为对遗嘱的变更
房子已过户,则遗嘱部分不能执行。
遗嘱不会生效,应为财产已经过户给他人,属于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财产
遗嘱不会生效,首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次,你父亲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视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如此一来,去世后已经无遗产可供继承。
带上遗嘱咨询,需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遗嘱不会生效,应为财产已经过户给他人,属于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财产
遗嘱不会生效,应为财产已经过户给他人,属于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财产
房屋过户属于对遗嘱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