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公章使用和借款问题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公章使用和借款问题 我是一家经营部的经营者,该经营部于14年注销,这次咨询的均为个体工商户注销后:
1.公章是否需要自行销毁或上交有关部门?
2.15年给他人出具的盖有我经营部公章的付款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3.能否继续通过我经营部原有的银行账户借钱给别人(非贸易往来,银行直接转账,不走现金)?如果对方不还钱,该以经营者的名义起诉还是以经营部的名义起诉?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1011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10-11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