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关于“星期袜”品牌是否是有效品牌,是否涉及到侵权?
关于“星期袜”品牌是否是有效品牌,是否涉及到侵权? 目前在淘宝上和星期袜有关的产品有6万多件,绝大部分商家都是将“星期袜”作为一个通用的名称来处理,请问他是否侵权?
如瘦腿袜很火爆,如果有商家注册了瘦腿袜 ,那是不是全淘宝只有他一家店才能卖“瘦腿袜”?? 同样的,如果别人注册了“卡通袜”“红袜”甚至“船袜”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买家的都不能卖这些袜子了?从几个方面来说:
1、通用名词:星期袜根本不能成为一个有效的品牌,因为他是一个产品的通用名称,表示的是一个星期7双一盒的袜子,就像船袜表示非常短筒的袜子是一个道理。卡通袜表示袜子是卡通图案的也是这个道理!如果这样也可以,我觉得大家都可以把淘宝的热门关键词注册一遍,以后天天来维权了。如果都这么干的话,整个市场完全乱套了~很多卖家表示,做了很多年的袜子批发生产业务,早就接触了星期袜这种袜子的类型,一直没有把他当做品牌来看待,而是当做袜子的类型,对方只不过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而已。在看看“七匹狼”“浪莎”“宝娜斯”等等等跟普通人的认知的袜子类型完全不一样,谁看到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袜子的类型。所以我觉得小卖家们不要怕,事实和经验,法律都摆在眼前。我们反而到可以质疑对方品牌的有效性,甚至用法律武器!
2、淘宝类目:淘宝已经承认了“星期袜”是商品的一个目可以看内衣频道的类目,既然是一个类目了,那他就是大众的都可以用的东西,他和踩脚袜、连裤袜等都是类目,并不是一个有效的特指品牌。如果说是侵权了,那就没有淘宝自己的责任嘛?淘宝清清楚楚的明明白白的把”星期袜“当做类目来放了,也就是成为了星期袜代表的是一个袜子的类型,而不是袜子的牌子。
3、属性关键词:淘宝在星期袜里面已经做了非常多的衍生关键词推荐,也就是说淘宝系统已经把“星期袜”当做商品属性关键词来做了,这个和品牌关键词是不一样的。既然都是通用的关键词,就不能成为有效的品牌名称,难道我们可以把“复古袜”“卡通袜”薄丝袜“等等全部变成商标吗?然后告状别人吗?
4、如何叫侵犯品牌权益:我觉得应该说:具体有没有侵权是要看对方是不是明确的把它当做品牌的含义,利用其品牌的知名度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吧?举例子,有个牌子是”乐事“薯片,如果卖家写了XX牌(自己的品牌)薯片让你乐事一大堆!这根本就不算侵权!因为没有盗用”乐事“这个牌子来获取利益~就跟有人注册了姚明牌一样的,没人可以说我不能说是姚明喜欢的东西~~~天下良心啊,小二们看看我们这些苦逼的小卖家吧,谁会故意要侵犯别人的权益杀了自己,大家都是知道星期袜的是一个星期7双一盒的含义才用的!很多更穷比的卖家们哪里有那么多钱注册公司然后申请品牌授权,很多大牌的根本瞧都不瞧你,这不是赶紧杀绝吗??
卖家的辛苦,和一颗善良努力经营网店铺的心,多为小商家的生存做点善事,没人想侵犯别人杀了自己,大多数的都是良民,
我觉得 如果卖家在标题中使用了”正品星期袜“”星期袜牌子“星期袜商标”等明显表示商标或品牌含义的字眼,判定侵权不想狡辩也可以认栽了,但是如果明显是表示商品属性的,则不能当做侵权来处理~
真心请教律师,这样的情况大批的小卖家如何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ius(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0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