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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协议书上注明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协议书上注明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协议书上注明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现在男方起诉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合法吗?现在男方要买房子需要我的离婚协议书和需要我签字,这样才可以把孩子的名字写进房产证上,这说法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S(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6-10-11 13:4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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