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借款人与担保人合伙经营,现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共同借款
借款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借款人与担保人合伙经营,现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共同借款 借款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借款人与担保人合伙经营,现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共同借款,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家人均清楚并同意借款,对借款行为无异议,也认可担保行为及责任。”,我是担保人,现在出借人起诉了借款人夫妻,我和我老婆共四人,要求我们四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而最高院[2015]民一他字第9号复函,该复函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我想明确下,依据以上借款合同条款,我老婆是不是要承担共同偿还?我究竟是共同借款人还是担保人?法院会支持出借人起诉我老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尼玛(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6-10-1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