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口角,甲方先动手推了乙方倒地致轻伤
因口角,甲方先动手推了乙方倒地致轻伤 事情起因:乙方(女,55岁左右)晚上因不加班,心中也有情绪,下班后与另一同事喝酒后手中拿着个废品纸箱回厂,在厂门口刚好遇到甲方(男,30岁)开车回来厂,甲方慢慢开车拐进厂门口时,乙方怀疑甲方的车侧边挂到乙方衣服,就边走边连续出口骂甲方:不要撞死她。甲方在进厂后,看到乙方仍然在骂同样的话,就生气走过去推了乙方,乙方顺势倒地,造成口唇咬伤出血,膝盖位置有轻伤,而后乙方起来与甲方扭打起来~后来傍边的人报警,在警方的见证下,甲方提出私下解决,乙方同意。当晚甲方陪乙方到正规医院检查与验伤并就乙方反应出的疼痛部位进行拍片。当晚主治医师诊断为口唇咬伤,其它部位并无大碍,可以回去观察治疗。经过护士对乙方进行口唇消炎与膝盖关节位置擦伤药后,乙方回到家中休息。第二天乙方发现嘴唇红肿,无法吃东西,并通知其子儿过来,乙方在厂部部门主管的陪同下到私人医疗诊所进行打消炎针与营养品。后来乙方子女提出要求甲方陪乙方再次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与拍片观察。在正规医院的时,乙方子儿提出要做对乙方进行全身检查,甲方同意。前后进行完后,甲方已经花去近5000块医疗费。当晚乙方子女提出要乙方留院观察并要求找陪护,甲方同意并办理乙方住院手续。乙方安定好住院病房后,找好陪护后,乙方子女考虑他们要回去上班,对陪护的照顾又不放心,提出要办理出院手续,领乙方回家治疗,向甲方提出预支持20000块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清单再给甲方。甲方与厂方领导进行商量,也与乙方家人沟通,大家进行沟通后,最后大家一致同意让乙方住院观察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再办理出院手续。当晚甲方与乙方家人签订一份预支付20000块的治疗费用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儿子签名并附上相关身份证信息,双方各拿一份,见证人是厂区负责人与厂长。一周后,乙方康复情况良好回来找厂区负责人说要回来复工,厂负责人提出要乙方和甲方先签订一份互不追究协议书后,且身体确实康复才可以回来上班。请问律师:1.此次甲乙双方推打致乙方受伤,厂区是否有责任? 2.乙方家人提出的预支付20000块钱治疗费用是否合理?现在甲方要怎么样向乙方索取相关治疗单据?并支付乙方提出的相关赔偿问题? 3.甲方如果提出签订一份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协议书,而乙方不同意,又不提交相关治疗单据,甲方要怎么样维权? 以上请律师们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恐惧lll(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2-03-31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