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在十年以前把自己的士地给本村的村民以每年两千一次五年总共一万签订合同给他用做建养猪厂用

在十年以前把自己的士地给本村的村民以每年两千一次五年总共一万签订合同给他用做建养猪厂用 在十年以前把自己的士地给本村的村民以每年两千一次五年总共一万签订合同给他用做建养猪厂用,当时说合村里有地他们都要地到现在五年早到,他们以后的不给钱了还让我们找村里。现在我们不知怎么去处理,希望能给我们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
提问时间:2016-10-10 2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