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在此案件中应付什么责任
我在此案件中应付什么责任 2012.12.1日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的人知道我姓李,他自称姓张(以下称张某)说认识我一个朋友,并说他急用钱,想用他的一辆现代悦动车作为抵押借点钱,问我能不能帮他问问。于是我问了我的另一个朋友依某,依某愿意看看。第二天中午11点左右,我和依某一起去看车,看过车之后他们商量用这辆车押3万元整,用时一个月,附带1000元的利息。说好下午由张某带齐车辆手续,等依某核实后俩人办理借贷手续。下午他们约到一间茶屋见面,由于我有事没到场,大概快5点的时候我办完事后给他们打电话问车核实的怎么样了,和依某一起去车管所的王某说一切都合适着呢,没有问题。当时依某也在旁边。我就赶到茶屋,只有张某在,说依某和另一个人开车去车管所了,马上回来。几分钟后,依某和王某回来了,说没有问题,现在就去依某家,拿钱并办理手续。我们来到依某家中,依某取出3万元整交给张某,张某将车钥匙交给依某,立下字据后我们就都离开了。大概7天后,一个汽车租赁公司找到依某,声称这辆现代悦动是他们租赁公司的,7天钱被人租用,至今未还。并出示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要求收回车辆。于是依某找到我,希望我找出那个张某,等我们再找张某时,张某音讯全无,所有证件都是假的,依某的老婆要求我来赔偿这3万元,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个案件中我究竟该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银东(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2-03-30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