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起诉离婚一方失踪联系不上,公告需要多少钱
你好,您好,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好,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其它各种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价格分别为:
公告类别 限字(个) 普通价格(元) 加急价格(元)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200 200 260
开庭传票 200 200 260
公示催告 200 600 800
破产文书 200 600 800
宣告失踪、死亡 200 300 390
执行文书 200 300 390
海事诉讼文书 200 600 800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200 300 390
联系法官
你好,一、《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除非对方查收或者其家人也告知法院对方下落不明不知去向,否则必须公告送达。送达费用是需要原告垫付的,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公告的载体根据媒体的不同价格也不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告价目表来选择。
二、根据办案实践,通常公告一次收费标准在200至400元之间。
你好,1、因公告形式的不同以及各地报纸版面费用标准收取不同,所以各地法院收取公告费也不尽相同。
2、国务院通过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没有规定公告费的具体标准,只规定了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3、同时公告夫妻双方的,应当按一份公告收取费用。
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一条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公告费用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