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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驾公车与一行人发生事故

张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驾公车与一行人发生事故 张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驾公车与一行人发生事故,我按正常程序报险,后期伤者找我私了,我被迫给伤者近两万元,并写了协议,后期保险金赔偿多与少我个人承担,后期保险赔偿后检察院认为这是公款属于贪污,可我觉得尽管比两万多了几万,但怎么说也是伤者的伤残赔偿金,况且先期就承诺少了我搭多了给我了,请您帮忙分析一下,哪个有道理,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6-10-10 11: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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