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0年广西隆林县发生的一起失火案,大约有何处罚?
1、《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此案中的过火面积约1000多亩,大约是六七十公倾,达到了特别重大案件标准;
3、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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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