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挪用公款罪成立吗?
挪用公款罪成立吗? 陈律师您好:2003年我在一家公司做会计,由于当时的老总经常不在公司,所以有好多付款都是通过电话联系我的。一次老总打电话给我要我借200万给一家公司,说由当时公司的法律顾问过来拿,当天法律顾问过来拿钱的时候我叫他写个借条,他说写个收条吧,另外再叫收款单位出具收据,他就写了个收条,注明了还款日期,并在支票复印件上签了名,后来又拿来了收款单位的收据,内容是暂借款,并加盖了收款单位的财务章。现在公司老总因收不回这笔款而要告我挪用公款罪,请问这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ive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30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