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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媳妇在服装店当店长,因店铺被盗,被盗那天我媳妇没有上班

去年我媳妇在服装店当店长,因店铺被盗,被盗那天我媳妇没有上班 去年我媳妇在服装店当店长,因店铺被盗,被盗那天我媳妇没有上班,是第二天上班的,当时立刻报警的,因服装店老板拖欠2个半月工资7800元,店铺老板已店铺资金被盗为由,要求我们赔偿,我们已交法院强烈执行工资,现在服装店老板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我们赔偿店铺被盗资金1万多元,,但当时只被盗3000多元,请问我们改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0-09 17: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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