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在学校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学生在学校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学生上体育课时,老师由于身体不适回办公室休息,期间两个孩子拉着一根跳绳跑着玩,其中一个摔倒了,造成骨折。事后学校积极处理,带孩子去医院,后来,家长没有尊遗嘱让孩子静养,而是多次带孩子外出,伤腿没有愈合好,以至于后来去北京二次治疗。
医药费4000多,食宿,交通费6000多,共11000元,在北京每天吃饭花费200多,多次去北京复查,其中最后一次复查往返车票共12张,带一个一年级的孩子去北京不至于需要6个人吧?而且那时候孩子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
现在为赔偿的事儿很纠结,学校出面调解无效。受伤孩子家长要求另一份家长承担全部费用,另一方只愿承担1000.现在双方家长都要求对方和学校承担责任。可能要通过发了法律途径接解决了。
我就是那个老师,教一年级,事发当天下午,另一个老师请事假了,所以半天都是我在上课,加上我身体状况不好,精神状态也不好(事发前几天刚刚查出子宫有肿瘤,需要事发后第二天做病理以排除恶性病变,心里压力过大)。但是体育课前是讲明注意事项的。我们农村的学校师资不足,一年级每个班只有两个老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uh……(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2-03-2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