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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过户问题

关于过户问题 我爸爸和后妈去年离婚。离婚协议里:无共同财产,无共同住房,双方住房自行解决。爸爸和后妈各有一套房子,都是单位房改房,属的是自己的名字。他们以为离婚协议里这么写了就是自己的了。(他们对新婚姻法共同财产没有概念)。今年我爸爸去世,我拿着爸爸的房子(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去改我的名字,我是爸爸的唯一女儿。房管局以离婚协议没有分割共同财产为由拒绝过户。并说两套房子都是爸爸和后妈的共同遗产,要按两套房子来算。
我和后妈都希望按照离婚协议书里约定的,自己的房子归自己的。我和我后妈可以上法庭,让法官来判决爸爸的房子归爸爸,后妈的房子归后妈吗(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的税),本来离婚协议里就说了双方住房自行解决。就是由于不懂法律,以为房产本上是谁的就是谁的,才办了离婚。现在爸爸去世了,我可以和后妈协商好,以告后妈,就说要求分割财产吗。法院会支持那份离婚协议书吗。
要是法官判决了我的归我的,后妈的归后妈的,房管局的人会不会说爸爸是两套房子是遗产,要求后妈那套缴纳税款的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快乐玲(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3-2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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