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请问母亲可以要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请问母亲可以要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由于响应党的城乡政策改革,1993年9月水南村拆迁祖业建新村。1993年10月在新村建房面积112个平方米。1994年元月建好首层之后全家四口人(我,大儿子,次子,小女儿)并相继入住。因为子女们逐渐长大并成家,居住显得拥挤。并在2007年4月由大儿子续建加二楼层,三楼层。在建层其间由于大儿子夫妇二人在外打工,一切事务都由我操劳。2007年10月建好后,续建人没有相继入住,而是做为出租房使用。2009年大儿子夫妻打工回来居住,一家十口人还是住在首层,矛盾由此而生,发生多次纠纷,以免以后造成人员伤亡,我请求家族及村委会有关人员进行调解处理。
我的意见是:由于大儿子加建二楼,三楼两层楼房就归大儿子所有,首层•天面就归次子•小女儿兄妹两人所有,以后次子•小女儿的子女长大后在首层住得拥挤可在天面加层,大儿子夫妇无权干涉,我本人喜欢居住某个子女的房屋都可以,各子女和配偶不得刁难干涉。以后我如有病需要照顾料理,由三个子女共同承担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2012年3日27号起草
本人及所有有关人员和见证人签名:
这样老大还是不同意,要全部是他的,说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全归他所有,请问母亲可以要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吗?老大可以得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盘欣(广东)
提问时间:2012-03-2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