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协商,但是原则上是归你的,除非有法定的特殊理由,比如孩子自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由爷爷奶奶带大。。。。 我的补充: 2012-03-29 03:0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而你的条件完全和上面的情况不一样,因为父方已经不在。所以,你就放心吧。明白了就加分,不明白就再问。
追问:那如果我和老公结婚后和公婆一直是在一起生活呢,不过我们是先有了孩子后结的婚,我在外地怀孕的时候和生小孩公婆是没照顾我一次的,只有在小孩好几个月后我才从外地回来的,在外地公婆从没打过电话问过我一次
回答:像你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归你的,即使起诉你也会胜诉的,雪上加霜的事情我是不愿意看到,相信法官也是一样,即使你的孩子现在已经超过两周岁。你就放心吧。有关法律规定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追问:你好,我想最后问一下那我和老公结婚后生活的开销都是公婆出,那结果会怎么样呢
回答:没有影响,他们自愿给你们出的,可以算是意愿帮忙或者赠与,和你的抚养子女的权益没关系。回答完毕!咋还不给我加分呢?
追问:谢谢您,真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怎么给你加分,您能告诉我怎么加分吗
还有就是,在我们邻村有和我相似的例子,她小孩还没我的大,可是上诉后孩子却归她公婆所有,因为两位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而且我公婆也就我老公就这么一个儿子,我怕我会和她一样,最后孩子会归公婆所有
回答:不会的。你们村里的那个可能情况和你还是有差别的。
追问:真的很感谢你,可我不知道怎么给你加分,你能告诉我吗
回答:看你这么诚心,那就把加分的机会留给别人吧。感谢了我这么多次,我已经足够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