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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伤害咨询

人身财产伤害咨询 我妈因为房子问题跟我大伯起了口角,我大伯转身拿起斧头追到我家里要砍我妈,还好邻居乡里人制止,但是我妈右手还是被斧头手柄砸到肿了一大块,脚被踹伤也肿得很大,我大伯这还不解气,还把我家窗户砸了几扇,我妈报警,可我警察来后我大伯直接躲了起来,后来警察找不到人,只能先让我妈去所里做笔录,等我妈妈笔录做回来后,我大伯和他儿子又出现把我家窗户全都砸了,我再次报警,在警察来前,我大伯女儿还一脚揣在我奶奶胸膛上,警察来后他们一家又躲了起来。砸窗那时我大伯儿子用手结果把自己手给割了,现在还污蔑是我扔玻璃让其受伤的,对于这种情况,整个打砸的过程邻居和乡里都可让明我家里人未动他家分毫。对于这种情况我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是不是可以告我大伯持械行凶杀人未遂和破坏私人财产罪,告我大伯儿子破坏私人财产和污蔑罪,告我大伯女儿故意伤害他人身罪,如果可以以上罪行如果成立,大概是如何量刑的?请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f216(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3-28 18:4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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