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起诉村委会借款十年未还
起诉村委会借款十年未还 律师您好!
事情起因、过程:
1999年村委会向我父亲借款15000元用于发工资,并写了借款的收款收据,约定利息2分(借据还在)。
至2003年未还款,累积本息26000元。追讨未果。村委会将26000元作为本金重写借款收款收据,约定利息1.5分(借据已丢失)。
至2005年多次追讨共还本金9000元,利息未还。村委会将17000元作为本金重写借款收款收据,约定利息1分(借据已丢失)。并另写一张收据收利息款7000余元。
从2005至2010年间多次追讨共还本金6000元(还款收据我已丢失),利息未还。
2010年村委会将11000元作为本金重写借款收款收据,约定利息1.5分。利息未还,另写一张收据收利息款10000余元。(这两张借据都在)
2011年多次追讨村委会还本金1000元。(付款收据还在)
注:村委会每次重写借款收款收据都是这样:先开一张付款收据实际未付款让我父亲签字,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付款方式写“内转”。两张单据日期相同,看不出先后次序。
现在我想起诉村委会,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近25000元。
问:1.法院会因为我2003-2009年间部份单据丢失而判我败诉吗?
2.我应该用2010年的两张借据起诉还是用1999年以来的所有单据起诉?2003-2009年间部份单据丢失,单据链不完整怎么办?
3.如今村委会已换过三届,新村主任不想还陈年旧债,我该怎么办才能真正要回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G1619……(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3-28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