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这样出警处警对吗??是不是严重的不作为?
派出所这样出警处警对吗??是不是严重的不作为? 两兄弟之间,因为房屋前的建房道路纠纷问题,争执不休,后弟弟强行锤烂哥哥正在居住的共有众屋,导致房屋掉下来的砖块砸伤我妻住院多日花费医药费1000多元,并入屋砸烂我的生活用品,野蛮剪断我住屋的接入电线,致使停电多日,多次报警要求当地派出所立案查处其野蛮的暴力行为并作出相应的赔偿,但是每次报警后派出所只是到现场随便看看就走,现场看到其野蛮行为也从来不予以制止,派出所一直以来都是以权属不清为由,不予以立案,使我经济上,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请问:派出所这样出警对吗?派出所这样是不是严重的不作为?以上这些野蛮行为还是属于权属不清吗?同一事件同一地点,同是一人所为,报警十七次之多,不但不制止,而且越激烈,这样处警是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nkie(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2-03-27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