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此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此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我们4户居民新房建设承包给黄某,包工包料。安装铝合金窗户由黄某指定谢某负责。工程未完,谢某先是找黄某要了5万元工程款,而后又找4户居民其中一位要了1万元。(因我们跟黄某的工程尚未完工,资金也尚未完全支付,故部分资金需我们自己垫付)。之后再以购买材料的理由,向我们要了4.5万元工程款。共计10.5万元。按黄某跟谢某的口头协定,铝合金窗每平米136元。谢某给在我们未到场计算的情况下,说4栋房屋总共是700平米的窗户面积。后经我们自己计算,实际面积只有500不到。现在,谢某要求我们再交纳1.3万元,否则不予继续安装。并且按行业规定,这每平米的价格包括纱窗,但谢某说不包括纱窗。另外因为我们的房屋都是用来出租,建设的时候,隔成了很多单间,也就有很多卫生间的小窗户。因此谢某要求我们再总体面积基础上,再加25平米作为制作小窗户的补偿,但未得到我们同意。现在我们已经交出超出总工程款2万多元,但谢某仍要我们交钱,否则不给我们继续安装。因为谢某是由黄某指定,我们跟黄某的合同又为包工包料,不能自行找合作方。以上的价格为口头协定,每次交钱都有收据。
总体概述,谢某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房屋窗户总面积为700平米,恶意夸大事实,并且在我们交付远超出总工程款的情况下,仍继续要我们交钱,不然不继续施工。这样的情况,谢某是否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标准?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因为我们暂时决定若明日他再不来施工,我们直接到他店里把他扭送到派出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jin……(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3-27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