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解决离婚和财产的分割

解决离婚和财产的分割 我女儿2006年结婚,2009年怀孕时自动流产,后检查出肾病,发展尿毒症后2011年换了我的肾,现在可以正常生活和上班,她老公以不能生育影响夫妻感情为理由要求离婚,考虑我女儿离婚后不能在嫁,将来无依靠,我们坚持不离可以么?如果离婚怎样争取最大利益?主要是有一个一百平米的房子,购房时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进行的首付和装修。2004年购买,按揭贷款他们夫妻2010年以还清,能不能把房子判给我女儿?不然我们坚持不离可以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ngc……(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2-03-27 11:0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