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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人盗用,导致现在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
身份证被人盗用,导致现在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 各位律师好!我在一直在甲公司上班,个人所得税一直都是甲公司代为扣缴,但最近税局通知我要补缴个人所得税。据税局信息显示乙公司给我申报了薪资收入未缴税,但我本人从未听说过也未供职过乙公司,据此我怀疑是我的个人信息被乙公司盗用。税局要求我到乙公司开具证明材料证明我未从乙公司获取薪资。问题是我无法找到乙公司,另外就算我找到乙公司,但乙公司拒绝为我提供证明,我该怎么办?我需要起诉乙公司吗?如果乙公司根本就未进行工商注册或是冒用我的身份,我需要起诉税务局吗?在这起事件中,我需要进行举证或是承担哪些举证责任?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ltte……(广东)
提问时间:2012-03-2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