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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您好,律师。咨询已经离婚,对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疑问

您好,律师。咨询已经离婚,对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疑问 女方近年在农村老家经营家庭,务工,照顾子女上学。男方在外出轨,欲与第三者结婚,遂回老家告知原配女方离婚。
女方与男方在结婚后,夫妻二人从事船舶运输十余年,同甘共苦。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了楼房一套。
后,因跑船运输效益不佳,男方以最初的木工手艺在昆山,上海等地从事家装工作。女方在此期间,随同男方做工地辅助工作,洗衣烧饭,因事业未有成,担惊受怕,历尽辛苦。后运气好,赚了一些钱。后来让女方在老家带孩子上学两年多。
前些日子,男方回来闹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这个家庭购有一套房子,男方本想写子女的名字,子女不同意,因男方急切想离婚,因为离婚之后,男方立即与第三者领证结婚,酒席都在筹备等待中。购置的房产写为女方所有。
现在男方与第三者领证后,又回来要农村老房。而这个事情,当时女方和子女在气昏打击之下,没有考虑到。男方在拿到离婚证后,没有说老房的事,只说女方住就住。
现在感觉受骗上当,特咨询律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男方在上海刚刚同甘共苦挣了一点钱的时候,还有购置了10万元左右的汽车一辆,还有些黄金制品,可能名下还有些存款。也就是说,男方除放弃后购的房子,在协议中没有对女方权益做任何精神赔偿,损失补偿。
现因男方反反复复,大男人说话不算话。请问,这些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女方权益还可以依法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阳光充满世界(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6-10-0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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