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建昌农村12年结婚,现在孩子四周岁男孩,感情不和想离婚,
一般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