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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保证,法律在我组组长面前失去效力

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保证,法律在我组组长面前失去效力 大家好:我是长沙市宁乡县南田坪乡军礼村栗山嘴组村民,我组于今年3月初由村支部书记组织选任组长,当时所选之人洪某坚决的说自己不愿意接任组长,可在后几天时间里,洪某将我组集体公有制鱼塘约30亩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每年1000元的价格承包给外组村民{本村支部书记的姨侄}当时签订合同是在村民没有同意和开会讨论的,签订合同是是在酒过三巡后,后来我组本组经济成员都向洪某反应承包时间过长,洪说我要发包一百年也不用你们管,村民提出要分发承包款时洪在开会讨论没有开始就连吼带骂的说“要分钱没有,你们要分就去我家抢,派出所也不怕”因为涉及当时承包合同签订是本村支部书记和其姨侄,所以村委一直护着洪某和维护者不合法的那份鱼塘承包合同,我组村民可以请求撤销不合法的合同吗?如果合同部撤销,我们的承包款组长有权非法扣留吗?衷心感谢各位正义之士帮忙出谋划策。敬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栗山嘴(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2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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