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东西,被警察带走了,我会不会有事
会有案底的
如果没有处罚,没有案底。
根据你的描述,没有进行行政拘留,也不构成犯罪,应该没有案底。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 我的补充: 2012-03-26 11:01
北京地区盗窃罪起刑点是1000元,你盗窃了300元,不符合立案标准,不是犯罪。
但根据你的描述,是否有行政拘留就要看你签字的文件内容了。
如果对你有行政处罚,会记入档案,终身有效,无法消除。
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应该不会留下案底。
这个金额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可能会交一些罚款,但注意不要被超市的人讹了。
警察未立案,只做调处,故没有案底
不构立案标准 ,对你未来不会产生影响,请放心
不会留有案底。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不会留有案底。
不会留下
这个金额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可能会交一些罚款
没有行政处罚的,不会有案底.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等司法解释,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首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的处罚标准规定如下:
一、关于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以外的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不足二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万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盗窃“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司法解释对盗窃公私财物定罪量刑数额有具体执行标准的除外。
您好!按你描述应该没什么事
会有案底的。
警察未立案,只做调处,故没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