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己及他人损害雇主的责任问题,根据第九条所说连带责任追偿,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雇主无
首先,本案的伤亡不属于工伤,因为不是在工作期间,也不是为了工作而造成的。 其次,雇主没有过错,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无论是车主或者雇主的主体角度来说,雇主承担责任的可能都不大,本案涉及问题较多,建议你有时间到律师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