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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十八年前,大姑妈从家里嫁出去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十八年前,大姑妈从家里嫁出去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十八年前,大姑妈从家里嫁出去,家里出钱给她修了一座房子,然后爷爷就跟着大姑妈过,大姑妈赡养爷爷,爷爷的一切归大姑妈管,奶奶跟着我们过,就相当于分家了,但当时只是口头协议。2000年时候,我们将家里的老房子拆了,在原地(地基)重新修了一座新房子,并且比原来的老房子建筑面积大一半。当时申请宅基地的批文,还有修房的所有费用均由我父母所出(我们是农村的,没有房产证),现在我们那里面临拆迁,这时爷爷奶奶和嫁出去的三个姑妈要回来分房子,三个姑妈的户口早已在嫁出去时就将户口迁到她们所嫁之处了,我想问一下,三个姑妈是否有权利回来分我们修建的房子?爷爷奶奶有权利吗?如果有,他们能分多少?目前家里房子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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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6-10-01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