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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请问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已经被对方负责医好了,还能索赔多少费用呢?
请问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已经被对方负责医好了,还能索赔多少费用呢? 伤者七十五岁了,当时车祸导致头部受到震荡引起颅内少量出血,右脚第二个脚趾轻微损伤,经过治疗两个多月已经恢复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271139……(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3-25 18:0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俊杰
2012-03-27 15:41
可以请求对方承担护理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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