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麦当劳员工 在麦当劳店内当众侮辱顾客,泼客人冰可口可乐
麦当劳员工 在麦当劳店内当众侮辱顾客,泼客人冰可口可乐 麦当劳员工陈美玲在店内当众向我泼可口可乐,侮辱我人格尊严,名誉,对我的个人财产造成了损失。店长直接报警。在派出所里,我也陈述了我的直接经济损失:
1. LV女式背包被前后正面泼湿,留有明显可口可乐渍,无法清洗。价值:人民币壹万元。
2. TISSOT女式手表,被泼湿。留有明显可口可乐渍。需要清洗。价值:人民币叁仟元。
3. DSQUARED粉红色羽绒背心,被泼湿。留有明显可口可乐渍,无法清洗。 价值:人民币壹仟陆佰元。
4. 灰色毛衣被泼湿。留有明显可口可乐渍。价值:人民币壹佰元
以上4件物品,在滨江街派出所,当事人麦当劳服务员工号:200983809陈美玲亲口承认, 麦当劳华南负责人,广州麦当劳百利广场分店店长。亲眼所见。
全部经过都有视频和图片提供,完整重现案发现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广州小任(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3-25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