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与男友分了,他还住在我按揭的房子里不搬走,该走怎么样的法律程序?
与男友分了,他还住在我按揭的房子里不搬走,该走怎么样的法律程序? 2005年初与前男友相识,年底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款是我妈开发了占了房屋的赔偿款,房产证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因购买的是二手房,2006年就和前男友搬进去住,每个月的按揭款是我们共同付的(他付的那部分,我没有写借条,他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他付的,因为每次还贷都是我自己拿钱到银行去存的)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和他分了,我于去年12月搬离了,他至今还住在那里不搬走,协商了很多次付给他那部分按揭款的金额,都协商不好。我现在已经找律师向法院申诉了,请问法院能受理我的案子吗?还是需要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面协商解决,解决不好,再申诉到法院了?这种纠纷应该走怎么样的法律程序比较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uojie……(重庆)
提问时间:2012-03-2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