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为什么在中国有人以一些理由,找到家里打人,却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什么在中国有人以一些理由,找到家里打人,却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一些邻里纠纷或者其它一些社会上的问题产生纠纷,别人以这些纠纷为理由,找到家中找事打人,房中主人却不能还手驱逐和制止、制服对方,按公检法的要求是先报警,可是在一些突发事件下,无法及时报警,采取一些自我保护的手段,进行还击,其目的就是保护自己和家人,以及驱赶对方离开自己的家;反而用法律保护侵入者,而不是先保护房屋主人呢?看到好些案件,房屋主人还手反而成了故意伤害,对方反而什么事都没有,却能因为故意伤害得到一笔丰厚的私下调解赔偿金呢?这是怎么回事?这么使用法律是不是在保护这些私闯民宅的坏人呢?有什么事情不是选择正当途径解决,而是鼓励私闯民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mbo9……(北京)
提问时间:2016-09-30 18:13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