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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过段时间我会收到传票,需要请代理律师出庭,事件描述:2015年7月3日
律师,您好。过段时间我会收到传票,需要请代理律师出庭,事件描述:2015年7月3日 律师,您好。过段时间我会收到传票,需要请代理律师出庭,事件描述:2015年7月3日,我与女同事A合租一套三房两厅,4000元/月,与房东的一年合同是我一个人签的,签的时候房东已知晓我们将会有三个女同事合租,房租押二付一,押金是我和A一起出的,A说我签就行,7月房租我和A均摊2000元/月。2015年8月A找了女同事B来租剩下的一个房间,押金给我和A了,当是三个人的押金都在房东那儿。由于我是小房小床,所以我是1200元/月,A与B分别出1400元/月,此后每个月三个人的房租汇总了再交给房东,由于是同事,我与A和B没有签合同。2016年3月A找了C女同事来转租,C交了押金2800元给A,A搬走了(她丈夫长期出差回来了),2016年4月B找了D女同事,D交了押金2800元给B,B搬走了(她和男朋友同居去了),由于都是同事,我与C和D也没有签合同,照例是汇总了大家的房租在给房东。2016年7月C和D说要搬,但不确定,那时我催她们赶快定下,因为7月底与房东一年合同要到期,结果7月她们一直没确定搬还是不搬,7月30日我和房东续签了一年合同,房租涨到4100元/月,押金从8000元涨到8200元,200元是我个人出的,续签没仔细看条款,所以现在问题出了。8月1日,C和D明确与我说要搬出去,那时我以为只要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讲要搬,房东就会退押金,所以我答应了C和D搬。8月14日晚,C和D说已找到其他房子,将于8月底搬出去。8月15日,我和房东讲:C和D已找到地方,将会于8月底搬走,我一个人也租不起,现在提前一个月说,我会于9月15日搬,房东说好。我就以为9月15日房东会退押金给我们,然后交了9月1日-15日2050元的房租给房东,C和D8月底搬走了。但是9月14日,房东说按照2016年7月30日我签的合约,我得住满一年,现在不满一年,所以8200元的押金不会退。我一下就蒙了,还以为能拿到押金给C和D呢。然后我与C和D说了此事,她们均表示此事与她们无关,说8月我已答应她们,只要她们提前1月和我说过要搬,我已答应,就得如数退还她们的押金。与房东协商的结果是,只要我们没有找到接手的人,我们就得出房租,不然就没收押金和收回房子。C和D均不同意共同出9月16日-30日房租找房客接手,而我9月15日也搬出来住到其他地方了。现在C和D要去法院告我,让我给她们每人2800元的押金,理由是我8月口头说过提前一个月说搬就要退还押金。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官司,希望律师们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9-30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