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曹市镇向明村村委一班人以士地平整之名不给补偿强行拆房,
建议向政府部门反映
村委会无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利。立即报案----故意毁坏私人财产犯罪。 并向政府、纪委 逐级举报,直接北京,通过网络曝光。 详细咨询,与我联系
您好,建议直接向政府部门反应。
去上级行政部门反映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