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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我不该要求赔偿?

我不该要求赔偿? 1998年6月22日,汤阴县遭遇特大暴风雨,我所承包的韦的坑也在受灾之中。原因却是因大队修路,大量石灰囤积路上,经过大雨,大量石灰冲进我的韦的坑,造成韦的坑里数万余元鱼全部死亡!之后连续找过很多次要求被告赔偿,皆杳无音信。后来大队又擅自将垃圾推入池塘造成之后无法继续经营。地边种的树,后来大队修路我刨掉一部分。2003年又将地东边韦的地一半收走,之后韦的坑荒废至今一直作为大队倒垃圾所用。
2010年南水北调修建中将我另外一块地淹了,包赔款中1300元被大队强行扣留,说要我上交以上十几年韦的坑承包费。并强行将大量建筑垃圾推入坑中,造成坑中间大量树木毁坏。我又多次要求赔偿树钱,又遭到搪塞,至今未果。请问近十二年我该不该交承包费?没有征得我本人同意地被大队收回,将我地里树木全部损毁,该不该赔偿?我不能继续承包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汤阴李玉明(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2-03-2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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