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自己的员工是否可以可以作为具有专业知识人进行发问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自己的员工是否可以可以作为具有专业知识人进行发问 案件一审判医院主要责任,医院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原审法院程序违法。上诉人医院在开庭前要求有专业知识的人刘玉梅对鉴定人进行发问(实际此人为本医院妇产科主任)法官知道后没有让她发问。而是有一审被告代理人进行发问此案中刘玉梅(不是一审被告代理人)是否可以作为具有专业知识人进行发问,还有一审中被告医院只有两个委托代理人。这两个委托代理人是否就是二审中的上诉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lcz(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6-09-29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