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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犯罪

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的行为

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的行为 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法人,A公司有资质生产和销售产品,B公司没有,但在跟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是以B公司名义来签订的,合同款注明不含税,客户公司以个人账户支付给公司法人的个人账户,这样公司法人的行为除了涉嫌偷税外,是否涉嫌职务侵占?并且明知B公司没有资质生产和销售A公司的产品,还要以B公司的名义来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这样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飞马忍(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3-23 20: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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