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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在你百忙中打扰你,我有一事求助你,我丈夫去世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李律师您好,在你百忙中打扰你,我有一事求助你,我丈夫去世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李律师您好,在你百忙中打扰你,我有一事求助你,我丈夫去世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认识他五年多后今年三月才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我俩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双方都有一子女,我谈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收入的问题,平时他是出大头,我们各自拿点钱出来作为共同存款,那么我的存款包括婚前存的或今后存的,假如我有什么意外,那么这部分存款是否归对方,我的孩子是否可以继承,那么可不可以自立遗嘱指定给我的子女呢?很纠结!盼得到你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6-09-28 12: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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