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 司2010年12月违规将本人辞退并处以罚金,经法院2011年12月终审判决撤销公司对本人的处理决定(就是撤销对本人的辞退和处以罚金的内容),同时支持了本人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的诉求,判令公司补发6035元加班费和返还处罚本人的1140元罚金。(现在按法官所说法院撤销了公司对本人的处理决定,也就是说公司此前辞退、处罚本人是无效的。从本人2010年12月停止提供劳动到2011年12月终审这期间本人还和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并没解除合同)。现在想请问律师:在本人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下,但还存续合同关系,(没有提供劳动也是公司的原因造成的),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本人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的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吗? 此案此前本人没请律师代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民工兄弟(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3-23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