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存在还款的约定和事实,认定为借款较适合事实,不是出资。这样房子就应当认定为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欠的五万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
追问:但是我没办法证明他父母给的钱是借款,我还他们的钱也没办法证明是对应还他们的这笔钱,来去都通过小姑子的银行卡,我只留有银行单据而已,没有其他任何证明。
如果认定为出资,他父母给的也只有9万的首付款,现在还剩5万没还,其他钱都是我们自己的,如果分割,我们还得钱和房子的增值都算共同财产吗?
追问:但是我没办法证明他父母给的钱是借款,我还他们的钱也没办法证明是对应还他们的这笔钱,来去都通过小姑子的银行卡,我只留有银行单据而已,没有其他任何证明。
如果认定为出资,他父母给的也只有9万的首付款,现在还剩5万没还,其他钱都是我们自己的,如果分割,我们还得钱和房子的增值都算共同财产吗?
回答:房子是共同财产。该9万块钱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由你们共同偿还,如认定为出资,该9万块最多就认定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其余你们还贷款的钱以及增值确定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追问: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说的“出资“是指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说的不清不楚的。我担心我这种情况我们还差5万没还,如果认定为出资,虽然他父母只是部分出资,且所占整个房款的比例很小,会不会如这条说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整个房子都变成老公的个人财产,那对我就太不公平了。
追问: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说的“出资“是指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说的不清不楚的。我担心我这种情况我们还差5万没还,如果认定为出资,虽然他父母只是部分出资,且所占整个房款的比例很小,会不会如这条说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整个房子都变成老公的个人财产,那对我就太不公平了。
回答:出资应是指全额出资。这种情形下不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你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