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分割
律师您好:2007年阴历九月,女方的母亲发生车祸。在车祸前,女方的母亲和女方的舅舅购买一套商品房,女方母亲已付11万,由于女方18岁,不能 写她的名字,写的是女方舅舅的名字。房本和合同都是女方舅舅的名字。我三弟和女方订婚时为了同情可怜,想给女方一个家(父母亲在女方8岁就离婚了),才和女方订婚,当时我三弟才17岁,订婚以后我们和女方一起到房管局交了13万,但收据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他舅舅当时还表示与房子再无关系,是女方和我三弟的共同财产。现在我丈夫和我二弟在这套商品房做买卖,前2年没要房租,现在女方起诉我们霸占房子,还要房租,我们自己的家为啥出房租,不承认我们给交房钱,而是嫁妆,起诉状没有写她的名字而是他舅舅的名字,也没写我三弟的名字和我父亲的名字,而是写的我丈夫,我二弟的还有我母亲,我们该怎么办?请你们给我一些指导.
已经进行的诉讼,我们一般不提供评价的,个人认为应是第二种算法比较科学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