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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

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 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于是找到工程公司和物业,要求工程公司予以修复,(我的房子还没到2年质保期),但是由于是清水房,工程公司要求我找到装修公司,由我、工程公司、物业、装修公司四方在场进行责任判定,我就想问一下,在责任判定之前以及进行中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判定之前应不应该签协议?协议内容除了责任划分,由地热管责任判定产生的一切费用,修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地面恢复产生的一切费用,楼下房顶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误工费等一些列相关费用,还有修好后的延保问题,还有木有其他疏忽的项目?还有就是维修地热管热熔或者铜卡扣连接,地热管有质量问题,采用这种方式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对于维修过的地热管延长保修最多可以延长到多少年?另外,这种情况除了将刨开的地面复原以外,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09-27 14:4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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