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日企独资 工会主席 人事总务 由一个人同时担当,员工因为这个深受其害 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日企独资 工会主席 人事总务 由一个人同时担当,员工因为这个深受其害 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请问您,日企人事总务系长(高于主任 次于科长)可否同时担当工会主席一职,如果不能,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现在的情况是:人事总务同时担当工会主席。此人在任职于人事总务期间,就极力巴结日本上级,凡是不顺着她的员工,最终都被她排挤离职;管理部本部门的如此,其他部门的更是如此,尤其是生产线上的操作工人,很多工作认真负责的,都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被她处罚或开除。因为当时(2006年-2007年间)该人事总务制定的工资标准是操作工人到手的工资大概800-900元,为公司节省了一大笔开销,被公司升任为系长。07年间此人怀孕,在怀孕期间,给自己休了很多的假(临产假,孕期检查等等),但在她产后归职后,把这些孕检假之类的休假一一取消或缩短,其他员工怀孕后如无故休假或超出假期时间(一般是两到三天,人事总务自己每次休假都是七天),都会被扣工资,或没有当月全勤奖。
随后,她自己组建了工会的成员组织结构(都是她的同党),并把自己设立为工会主席,让员工投票。大多数人弃权投票(因为本生就没有任何的全员选举,每个职位候选人都只有一个人,也没有任何可比性),但是结果却莫名其妙的组织结构内所有人都最终当选,谁也不知道选举是如何进行的。
之后,该人事总务同时担当了工会主席,任职期间并没有给员工带来什么福利,放到定制了更多的管理条例,处罚条例。
在2009年终发放福利期间,操作工人得到150元的海鲜礼包,楼上staff得到该礼包同时也得到了50元干果礼包,人事总务说50元礼包不要告诉楼下操作工;接着她又偷偷的给工会成员一张100元的干果礼包,同时也说不要告诉其他任何人。
像这样平时员工的文具,午饭,人事任免,厂规厂纪,都由她一个人定夺的人,公司内每一个员工都怨声载道。但大家90%以上都是刚毕业的毛头小子丫头,不知道该如何去保护自己。本身都想让公司蒸蒸日上,越办越好。可是所有人都被这个那个条条框框压的喘不上气,根本就没有任何再为公司奉献的想法。
请问律师先生,对待像这样欺上瞒下,结党营私,极大的破坏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人,我们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呢?
恳请您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aker……(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0-02-12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