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行凶打人,如何定罪
行凶打人,如何定罪 各位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最近我遇到一件棘手的事,希望各位法律界人士给指点下迷津。我妈在3月10下午与旁边邻居发生争吵,邻居是一位年龄在三十五、六左右的男性。在激烈的争吵过程中,这位散失道德的男性邻居竟然从厨房拿了一个木棍朝我母亲背后狠狠的抽打,直接把我母亲打倒在地,我妈已经快60了。
第二天接到我母亲电话,我下午从长沙赶回家,与打人者协商沟通。当时我火气比较大,很想通过以暴制暴解决此事,当时派出所的人也在现场进行调解,建议协商解决。当时我母亲没感觉到身体得严重性,也就赞成协商调解,我母亲的医药费打人者会赔偿。但在3月15号左右,伤情还不见好转,就去县城做了检查,检查发现背部肩骨破裂,医生建议立即住院。回来与打人者协商医药费事宜,但打人者感觉医药费较多(总共下来5百左右),不肯再掏钱治伤,我们家人一致建议走法律途径。
目前问题是:1、走法律途径,能要求哪些赔偿项目?
2、因为家里的其它原因,目前还没走法律途径,想咨询下申诉的时间有没有限制?超过多长时间,法院将不会再受理这案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yaibo(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3-22 20:11